办事指南 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首页
机构设置
行风建设
政策法规
政策问答
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
求职招聘
技能鉴定
社区服务
廉政教育
留言板
|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税收政策|
|失业保险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
|创业培训|
|本市最新政策|
|工资指导价位|
|局长信箱|

网上办公

 

 

    办事指南  
农村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农村人口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一、 办理地址:保定市县(市、区)社会保险局(农村社会保险处)
二、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8:30—12:00、1:30—5:30
三、 咨询电话:0312—2011191
四、 办理时限:无
五、 审办对象资格:保定市各县(市、区)的农村人口(含乡镇企业职工),年满20—60周岁的均应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属此范围的人员,如个人自愿要求,并经监护人同意的,也可参加本保险。
六、 审办材料: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七、 办理程序:缴费阶段需要村、乡、县三级机构共同完成。
1、村(或乡镇企业)的主要工作有:(1)为每位参保人编个人保险号码;(2)填写个人缴费证,发保险对象持有;(3)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县级保险管理机构,第二联送乡级保险机构,第三联自存备查;(4)填写“缴费明细表”,第一联送县级管理机构,第二联送乡级保险机构,第三联自存备查;
2、乡镇保险机构的主要工作有:根据村(或乡镇企业)送来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缴费明细表”填写“缴费记录卡”存档。
3、县级保险机构的主要工作是:(1)填写“编号单位编码一览表”和“缴费单位编码一览表”下发乡、村、企业;(2)根据“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缴费明细表”将个人档案和缴费录入计算机或存档。









主办单位: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版权所有 © 2002-2003 冀ICP备字021281号
保定劳动保障网
xxzx.bds@he.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