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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6项)
 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权目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处室

备注

1

财务支配

内部

管理权

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对市财政按预算拨入局的所有经费按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合理计划开支,500元(含5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预算外经费由主管处长签字后,主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审批,500-10000元由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日常工资及500元(含500元)以下其它开支由事业单位一把手审批,500元以上的报主管局长签字后列支,10000元以上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公布

局内

一年

不收费

办公室

 

2

物资采购

内部

管理权

政府采购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预算,按计划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采购,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大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对公务用车的修理按财政局《保财采(20065号》文件通知执行、到定点厂维修。

公布

局内

一年

不收费

办公室

 

3

人员录用

内部

管理权

《公务员法》第4章第21条:录用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职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公开招聘,实施本意见下发后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补充人员,除指定性安置任务,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公示

局内

随时

不收费

人事处

 

4

人员调动

内部

管理权

《公务员法》第11章第63条: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的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公示

局内

随时

不收费

人事处

 

5

人员任免

内部

管理权

《公务员法》第6 章第41条,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公示

局内

随时

不收费

人事处

 

6

人员奖惩

内部

管理权

《公务员法》第8 章第48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与奖励。奖励检查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已经升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示

局内

随时

不收费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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